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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大修订房车宝投资协议:可由控股股东履行回购义务

发布时间:2021-07-01 00:00 阅读:1689

  6月30日夜间,中国恒大(03333.HK)披露对房车宝投资协议中回购义务的修订事宜。

  于该公告日,中国恒大、卖方及目标公司(其持有房车宝)及许家印先生,中国恒大的控股股东,已与相关投资方分别订立修订协议,据此将与相关投资方订立的投资协议中的回购义务进行修订。

  相关投资方分别为:(1)深圳市明晟都灵商贸有限公司;(2)深圳市建惠投资有限公司;(3)深圳市建轲投资有限公司;(4)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;(5)TiséOpportunitiesSPC;(6)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;(7)嘉惠环球投资有限公司;(8)TopAssembleHoldingsLimited;(9)AdvancePowerInternationalLimited;(10)富乔鑫资本(香港)有限公司。

  投资协议的原条款将通过修订协议修改为,在相关投资方根据投资协定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时,中国恒大或其指定主体有权选择:

  (i)按照回购价格(即相关投资方支付的总对价的1.15倍)回购该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投资股份;

  (ii)不行使上述回购权利,而由控股股东承诺履行回购义务并向相关投资方支付回购价格。

  根据修订协议,若投资协议的回购责任产生,中国恒大有更大灵活性选择如何履行回购责任,公司董事认为修订协议的修订符合该公司及股东的利益。